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就《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全网热议。 延伸阅读:《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此次的《意见》不仅对许多游戏行业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与玩家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选出其中几条对玩家影响比较大的条款,逐个解读这些条款对于玩家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这次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是面向社会公开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最终的规定,后续有可能会存在表动,所以目前的解读仅限于此次意见稿内的条款。 第十七条【禁止强制...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就《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全网热议。
延伸阅读:《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此次的《意见》不仅对许多游戏行业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与玩家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选出其中几条对玩家影响比较大的条款,逐个解读这些条款对于玩家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这次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是面向社会公开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还不是最终的规定,后续有可能会存在表动,所以目前的解读仅限于此次意见稿内的条款。
第十七条【禁止强制对战】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强制对战。
解读:这条规定对于网游中的PVP玩法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目前很多MMO游戏中的野外PK,或者SLG游戏中的掠夺其他玩家资源的行为,理论上都有可能被视为强制对战,但具体还得看后续强制对战玩法的界定标准。
第十八条【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解读:该条款对于付费玩家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按此实施规定,以后网络游戏签到、首充等引导登录和充值的选项可能会有所减少,从而降低玩家充值的可能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测试规范】在获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前,网络游戏运营单位进行网络游戏技术测试的,应确保网络游戏内容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限额测试用户数不得超过2万,测试用户资料作删档处理。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应在每次测试开始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报告测试游戏的名称、范围、测试周期、用户规模,并提供技术测试内容、账号和内容合法承诺书。
解读:该条款里主要是“限额测试用户数不得超过2万”的规定,可能会影响以后网游的较大规模测试的测试频率,以及此类测试的资格数量。
第二十七条【随机抽取】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解读:该条款影响的主要是游戏中抽卡开箱这类随机抽取的概率性机制。目前厂商对于游戏内的抽奖概率基本上都有公示,但有些高价值的卡牌(比如SSR)或者极品道具是只能在限定卡池中抽取,是直接购买的渠道。而“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这条规定就意味着这样的情况下,游戏官方在提供限定卡池的同时,也需要给出明码标价的购买渠道。
第三十六条【终止运营】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出版、运营网络游戏的,应提前至少60日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备案。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解读:这点影响的是游戏停服的玩家。如果按照该条款实施,停服的游戏需要把未花掉的游戏币或者游戏服务(比如VIP月卡)以折现或者其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此前,不少游戏停服后,给出的补偿方案是转换成游戏运营方的其他游戏的代币,而不是折现退款。